[2012-12-02]
本報訊
交通部觀光局29日舉行第七次「星級旅館標章」頒獎,總共有47家旅館獲得一到五星級不等的標章。觀光局表示,免費評鑑報名將在年底結束,明年開始申請評鑑的業者,最少要負擔6萬多元的費用。
觀光局說,2009年起引進星級旅館評鑑制度,報名的旅館371家,目前有222家取得星級,觀光局頒授星級標章,標章有效期為3年。
觀光局日前也建置「台灣旅宿網」,讓消費者可以很方便上網查詢星級旅館訊息,透過政府的背書,鼓勵業者支持星級評鑑制度。
觀光局主秘蔡明玲表示,為了鼓勵飯店業者參加,政府都自行吸收星級評鑑的相關費用,但免費評鑑的最後報名期限只到年底,明年才申請的業者,最少要負擔6萬多元的評鑑費用,呼籲沒申請的業者加快腳步。
至於強制要求大陸遊客團入住星級旅館的政策,觀光局表示,因為還涉及到很多配套措施,何時實施沒有時間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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